所得稅法 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,應依本法規定,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。 營利事業之總機構,在中華民國境內者,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,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。但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之所得,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之 ...
所得稅法| 第 五 節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凡依本法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,應自八十七年度起,在其會計帳簿外,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 ...
財政部賦稅署資訊網 :::103年02月06日 臺北市 20 ~ 23 ‧您是第8275543位訪客 署長簡介 賦稅署沿革 組織職掌 交通資訊 業務聯繫窗口 行政院重大政策說明 財政部賦稅署重要措施 租稅更公平 施政績效 財政部主管法案修訂效益 配合其他部會法案修訂效益
所得稅法 - S-link 電子六法全書 本法稱財產交易所得及財產交易損失,係指納稅義務人並非為經常買進、賣出之營利 活動而持有之各種財產,因買賣或交換而 ...
全民健康保險 扣卺及繳納補充保險費實務手冊 ~ 2 ~ 101.11.29 版 附 錄 附件1 保險對象免扣卺資格查詢之檔案格式 76 附件2 全民健康保險扣費義務人各類所得(收入)補充保險費繳款書……78 附件3 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單位補充保險費繳款書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80
股東可扣抵稅額減除及比率之計算 - 余文彬會計師事務所 2014年1月27日 ... 壹、前言我國兩稅合一制採設算扣抵法,營利事業繳納的所得稅要依稅額扣抵比率 計算可供股東扣抵的稅額,且有上限規定,故營利事業必須依 ...
財政部賦稅署新聞稿-「財政健全方案」短期稅制調整措施之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 總統公布 「財政健全方案」短期稅制調整措施之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案於103年5月16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並於今(4)日經 總統公布(如附件),其主要修正內容如下: 一、修正兩稅合一「完全設算扣抵制」為「部分設算扣抵制」
行政院會通過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(行政院全球資訊網-即時新聞) 提供行政院官方發佈的新聞訊息 ... 行政院會今(13)日通過「所得稅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。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,財政部依「財政健全方案」,並參考國際稅改趨勢,擬具「所得稅法」修正草案,將兩稅合一制度由完全扣抵制改為 ...
| 財政部核釋「所得稅法」第66條之6有關稅額扣抵比率之計算相關 ... 營利事業於股利或盈餘分配日已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6第1項規定計算稅額扣抵比率 及股東可扣抵稅額,嗣因計算該比率之 ...
「財政健全方案」短期稅制調整措施之「所得稅法」部分 ... - 財政部 2014年6月5日 ... 財政部說明,本次修正所得稅法第66條之4、第66條之6及第73條之2有關股東獲配股 利或盈餘之可扣抵 ...